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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違法,舉報有獎!招遠公安局嚴厲打擊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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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萍于 2020/05/22 14:16:00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招遠信息港
作者:招遠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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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遠信息港
你真是個特別的人
四月以來,招遠市公安局通過廣泛宣傳、拉網踏查、群眾舉報等多種形式,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行為,已查處多處非法種植點,依法處罰多名種植者。
現(xiàn)正值罌粟開花掛果期,招遠警方再次提醒您:罌粟(俗稱“大煙”、“大煙花”)種不得,種植一株也違法,請不要心存僥幸,如果已經種植請立即自行鏟除,對不鏟除者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群眾發(fā)現(xiàn)種植罌粟的歡迎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查實的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販賣罌粟殼的給予500元-10000元不等獎勵。法律鏈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較大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舉報人舉報公安機關尚未發(fā)現(xiàn)或掌握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或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下列標準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販賣罌粟殼的,根據(jù)鏟除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和繳獲罌粟殼數(shù)量進行獎勵:1、罌粟鏟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獎勵500-1000元;罌粟鏟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獎勵1000-5000元。2、舉報非法販賣罌粟殼,繳獲量不滿50千克的,每案獎勵1000-2000元;繳獲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獎勵2000-10000元。舉報電話:0535—8150709、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