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來煙返煙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信息未審核或下架中,當前頁面為預覽效果,僅管理員可見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來煙返煙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轉載
李志萍于 2020/03/13 18:01:49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招遠公安
作者:招遠公安
825 閱讀
0 評論
0 點贊
11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來煙返煙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顯示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
來煙返煙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擴散,依法嚴肅懲處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員(指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地區(qū)人員、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員)來煙返煙后,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山東省和煙臺市各級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fā)布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等,自覺接受登記調查、檢驗檢疫、 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入境尚不滿 14 天的入境人員,無論從我國哪個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臨時居住地)為煙臺市各縣市區(qū)范圍的,應當在到達目的地后1小時內向目的地所在社區(qū)(村居)組織、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主動報告,港澳臺地區(qū)人員和外國人要同時向當?shù)毓矙C關辦理住宿登記。 三、近期計劃進入我市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友或者接洽單位應當提前 2 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區(qū)(村居)組織或單位報告其身份信息、國內住址、聯(lián)系電話、國外旅居史、入境時間和地點、來煙方式、健康狀況和下步去向等情況。 四、賓館、酒店經(jīng)營者必須嚴格履行入境人員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洽單位、社區(qū)(村居)組織、留宿人、房屋出租人應當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或疫情防控部門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員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時登記報告、隱瞞旅行居住和身體癥狀等信息、拒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員的親友、接洽單位、賓館和酒店經(jīng)營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報告相關情況、幫助入境人員逃避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對發(fā)現(xiàn)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員,要積極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社區(qū)(村居)組織或者相關疫情防控部門報告。